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开展省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正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评审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馆、少年宫等教育机构。
评审对象:上述学校和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相应学段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
二、推荐名额和要求
(一)推荐数量。今年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计划评审450人左右,推荐534人,分配我市推荐名额33名(其中乡村教师推荐人数不得少于10%,在乡村中小学任教满30年的,可不受指标限制)。在乡村学校评上正高职称的,按省职称文件精神执行。全省中职校正高级讲师推荐指标73人,分配我市推荐名额4名。严格执行省市职称部门有关要求,即“空岗申报,评聘合一”。
(二)推荐要求。各单位在推荐申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音体美、心理健康等学科教师教育教学实际,注意学段、学科分布,并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其中思政课、体育艺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科学、综合实践、通用技术、劳动技术等学科教师原则上不少于10%;担任学校(不含幼儿园)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包括副职)的原则上不超过30%,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多的教师以及在参加课后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把长期扎根乡村学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关爱留守儿童实绩、近五年教学工作量以及到城区学校学习交流等纳入乡村教师评价的重要指标,优先推荐工作年限长、业绩突出的乡村教师。各地在推荐评审对象时要坚持标准、严把质量,把教好书、育好人作为第一要务,真正把师生公认度高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
三、推荐评审政策
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和《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等文件精神,开展教师推荐和评审工作。
(一)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各县区各学校在推荐工作中,要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树立鲜明的师德、能力和业绩导向,进一步加强对申报人员师德考核。所有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均需从严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各地各校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设立举报热线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表现突出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各县区教育局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对推荐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能力与实绩。把教学情况考察和教学能力考核作为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的必要内容。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均须进行教学考核,考核结果结合平时教学情况分为优秀、良好等,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不超过实际推荐人数的60%,教学能力考核要作为市级推荐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教师结对帮扶若干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其转化提升的情况,作为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内容。
(三)重视教科研成果实际贡献。加大教育教学成果在评审中的权重,着重考察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课题等教科研成果对学校教学的指导作用和转化情况,以及在教学成果奖等奖项中的获得情况。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课题,着重考察课题研究成果在自身的教学实践中或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
(四)注重示范引领作用。推荐人选能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任现职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师工作室及培育站领衔人、师范教育课程兼职教师、教育硕士生指导教师、省级培训授课教师(含名师空中课堂)等,或参与“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作出较大贡献,并在其中发挥积极的专业示范作用。教师职称越高越要率先垂范,做到教师职称晋升后工作数量不减少、工作水平有提升。
四、推荐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师职称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网址)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人员对照申报类型和《资格条件》,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原则上现职称评审当年5月31日之后取得的相关业绩成果可计入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业绩成果,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二)单位推荐。按照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相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或单位教师总数的70%。学生测评人数不少于两个班的学生。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和直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及《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在学校(单位)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后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资格审查。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经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人社局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再审核并委托专业机构对上报的论文代表作进行查重处理。乡村教师申报类型须申报人自主选择并确认(以系统申报为准),确保系统申报、审批花名册、乡村承诺书、评审表的申报类型选项一致。
(四)市级推荐。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成立正高级职称推荐委员会,依据《资格条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集中教学测评、专家评议等方式,在省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择优推荐。推荐人选及《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在市教育局亚博app客户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人选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及评审费用
正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市级报送要求见附件3,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如材料报送份数有限制的,严格按规定报送,超报的,一律退回。
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各单位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职称办(420室,联系电话:85822163,邮箱:sz20116@163.com),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单位视为放弃本年度职称申报资格。
根据上级部门意见,各单位按每份正高级职称材料400元标准收取评审费。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的同时,将评审费交至市教育局。
六、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正高级评审推荐工作,作为提升教师专业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良好契机,要把有关政策宣传到每位教师。
(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推荐工作,严格公示环节,学校、县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及《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公示内容与上报材料须一致。
(三)各单位要严格监管,强化公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并化解申报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要建立教师诚信机制,对伪造谎报申报资格和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记入个人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视情节追究其他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