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成果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县区初评、市教育局组织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教育局反映。电话:85822161。